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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柳市镇的田间地头,原本大小不一、破旧不堪的简易管理棚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统一标准、美观整齐的新建农业管理房(见图)。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目前,全市已有150多个按照样板统一建设的管理房建成。
为扎实推进美丽田园创建暨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日前,《关于设施农业管理用房、农业看护房、泵站房整治的指导意见》出炉,对管理房等设施的整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各乡镇街道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已经办理用地备案的设施农业管理用房进行大清查,将继续保持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管理用房列入整治清单,已改变功能的一律予以拆除。同时,按照“分类分批、拆旧换新”原则,生产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瓜果、蔬菜类生产基地,可配置一个面积不超15平方米的管理房,并根据市里提供样板方案(顶部采用深蓝、青灰基调,围体采用浅色基调),由属地乡镇(街道)采购、安装。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视线范围内整齐有序的要求,布置看护房、农药存放厢。管理房采取槽钢支撑安装,不得破坏耕种层。
根据《乐清市美丽田园创建暨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实施方案》,新建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按核定投资额的70%予以财政补助。
下一步,乐清市农业部门将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动态性调配,符合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安装看护房。同时,引导乡镇(街道)整合资源,推行“共享管理房”模式,将管理房使用效率最大化。
来源:乐清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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