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清市教育系统2021年
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
提示单
(第 7 号)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单位):
近期,我省多地相继发生新冠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乐清市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乐防〔2021〕19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校(园)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防范疫情输入校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防疫要求再次提示如下:
一
严格人员出市审核和排查
图片
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温”,离温“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需离温的,必须要按职责上报、审批,经同意后方能外出,返乐后主动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教职员工要主动上报共同生活家属离温情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醒全体学生家长不得自行带孩子跨市域外出。学校要严格落实缺勤缺课师生员工规范登记及追踪制度,缺勤缺课人员的信息登记 中要明确时间、原因及追踪情况。
图片
二
严格把住守牢校园大门
图片
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访。校门口严格落实好“五项规范”,执行“五个一律”。从严做好必须进校人员的问询登记、扫码(温州防疫码)、测温、戴口罩。
图片
三
从严从紧管理聚集性活动
图片
近期各校园原则上不举办50人以上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聚集性会议活动;确有需要的一律提前一周申报,严格审批,不邀请温州市外人员参加,严格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教育学区、学校(幼儿园)要对近期计划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再作一次梳理,提倡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家长会原则上线上安排,不得到学校集聚;暂停校内中大型集聚性的活动,比如元旦文艺汇演、游园活动等;暂停外出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暂停一切出市外非必要培训。所有培训机构一律暂停线下培训。
图片
四
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
图片
要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师生员工核酸抽测工作,在3月15日前,按照每周抽取各类学校的25%、每所学校抽取不少于师生员工总人数10%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对离温的师生员工返乐后要让主动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并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五
切实加快疫苗接种进度
图片
各小学、幼儿园要确保3-11岁学生第二针剂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要统计好每日学生疫苗接种情况并及时更新上报。同时,各学区、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加强针的组织动员工作,确保接种第二针剂满6个月的教职员工及时接种加强针。
图片
六
加强完善应急预案做好
物资储备及演练
图片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人员完善疫情防控预案,“两案九制”进一步梳理,熟悉掌握应急工作流程,做好“平战转换”准备。要组织针对性的演练活动,并认真做好复盘自查、整改提升,全面提升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战时消耗量测算,做好2个月以上用量的物资储备,要及时盘点校内的物资,过期的防疫物品及时清理。特别要注意免洗洗手液开启后有效期为一个月,要在瓶身上标识注明开启时间和到期时间。
图片
七
加强秋冬季常见病联防联控
图片
坚持常态化开展校园重点场所环境和卫生用具清洁消杀,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加强流感、水痘、诺如病毒感染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监测和防控工作,学生在校内出现感冒发烧现象的要按照流程进行处置。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图片
八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图片
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防疫氛围,要及时滚动更新播报疫情新信息、防疫新政策,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外出等,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力度,提升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意识。
图片
九
加强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图片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设,指定素质过硬、业务熟悉的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和综合协调内部各相关处室和班主任落实疫情防控相关等工作。应急响应期间,各校(园)要坚持做到“一日一研判”,严格防疫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和续报工作,不得瞒报、迟报,学校要提前谋划下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员工家庭近期如有宴席活动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学校(幼 儿园)要根据近期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尤其是被通报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对“回头看”仍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问责。
图片
乐清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5日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