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13号地块(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管理房建设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三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湖雾镇三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58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湖雾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6520762 联系地址:湖雾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用地红线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4年21号地块(乐清市虹三线(环城西路虹桥段)建设工程一)建设需要,拟征收杏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虹桥镇杏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11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虹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1351015 联系地址:虹桥镇人民政府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用地红线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4〕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北白象镇白象大道北延伸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万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万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塘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北白象镇万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万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塘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6.8664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北白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1981037 联系地址:乐清市北白象镇象南西路39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用地红线图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来源:乐清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