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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xo 发表于 2020-06-05 12:16
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等同不动产批次安排入学。
第二批: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施教区、跨乡镇(街道)就读的我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其父母需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在该批次中,学校有空余学额的,要优先安排实际居住时间较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属有房无证的,须继续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缴纳凭证等)。当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申请就读人数超出招生学校空余学额时,以电脑派位(抽签)等随机方式予以招收。
招生批次中涉及不动产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全权所有的,性质为住宅,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登记时间以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准。
新居民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保不在同一个区域的,在居住证所在地申请入学。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0/5/20/art_1390258_43222742.html
是不是我们属于第二批,在施教区附近租房可以按这个批次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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