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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妻都是事业正编。离婚前,我负责家庭的食住行,她负责衣。房子,和大部分的装修费 ,都是我父母提供的。从月嫂之后到孩子五周岁的保姆费也是我父母提供的,甚至孩子的一部分学费也是我父母提供的。就这样她也不满意,总说出钱了不起啦?照顾孩子的精力不是钱吗?
她的聊天记录用65页PPT都不够,但是我没有散布,也没用什么技术手段去偷看,就是无意发现后用手机拍下来,规劝她好好过日子。结果她来了句:你适合结婚,不适合谈恋爱。最后没办法,我提起离婚诉讼。结果她爸妈还威胁我爸妈和我,不答应她家的条件就要被拘留,最后我还真在离婚诉讼期间因为侵犯妻子隐私的罪名被拘留了。
离婚最后也是以放弃孩子抚养权,支付超过30%年收入的抚养费,并补偿她家当年出了部分装修费等收尾。
本以为事情告一段落,结果孩子不给我见。跟公安局的行政诉讼官司也不松口,家里亲戚都来当证人,证明我发现她出轨的事对她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法官和公安的领导都表示为了孩子还是和解吧,我也同意了,她家还是不同意。
最近又收到法院传票,要我妈名下的一套房产,哎。我是造了什么孽遇到这样一家人。
所以告诉楼主,知足常乐。这是发生在大乐清的真实案例。能自己带就别请保姆,辞职也没什么必要,辛苦一点值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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