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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春泥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南》、《温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 2021 年小学生(幼儿)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1〕8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托管意义
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是推动全社会参与育人的有益探索,是学校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检验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志。基于家长的刚性需求,具备条件的相关学校要积极承担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创造条件、完善政策,合力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二、基本原则
01
自愿申请原则
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优先照顾双职工、新居民人员等确有需求的对象子女。同时,各方要积极引导家长重视孩子暑期生活,加强亲子陪伴,使孩子的暑期生活丰富多彩、更有意义。
02
志愿服务原则
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并配合开设党史教育等课程;妇联要吸纳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员参与托管服务或提供课程菜单。
03
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要主动公开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场所、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04
公益普惠原则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市教育局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向托管对象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并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05
安全保障原则
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家长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及时与学校老师保持沟通。凡未购买学平险的学生一律不予以安排暑期托管服务。
三、具体安排
一
托管对象
乐清市域内2021学年一至五年级中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小学生,一般不超过40人/班。
二
托管时间
开展托管服务设定2周为一个班次(不含双休日),每天8:30-17:30,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托管服务时间安排原则上自7月11日后开始至8月20日前结束。
三
托管地点
试点场所原则上设在辖区内学校(低楼层教室,配备空调)。学校操场、图书馆、教室等功能室、功能设施要对学生开放。小学生暑期托管可利用现有的学生实践基地,也可根据实际协调利用校外场地,如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相关场所须符合校园安全防范相关标准。
四
人员配备
各学校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以本校教师为主,可以统筹安排相关学科教师、志愿者等参与管理。引进第三方非学科类的专业人员,须符合上级文件相关规定,加强资格和专业审查。
✔1.服务点负责人:1名(服务点所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2.班主任:每班1-2名(在职教师)。
✔3.志愿者:每班不少于2名(由共青团组织、妇联招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
✔4.安保人员:1-2名(服务点原安保人员)。
✔5.校医1名(服务点原校医或区域内统筹安排)。
五
托管内容
在做好看护、答疑辅导的同时,可提供艺术教育、综合实践等特色课程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课程组织实施建议安排开班仪式、结业仪式,“童心向党”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党史教育、价值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道德讲堂、劳动教育、音体美教育、安全教育、网络素养教育、观看微电影以及社团活动、经典阅读、科普教育、素质拓展、中华传统体育、STEAM 教育、发明创造、山水田园课程、手工制作、科技展览、非物质文化课程、生涯规划课程等。共青团组织可协助开设“流动少年宫”“流动科技馆”以及相关课程。
六
托管费用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自愿、公益”的原则,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方式,适当收取一定的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课程、师资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周边县市托管服务收费情况,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学生50元/人/天,主要用于人员招募、后勤服务等管理成本。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最高收费标准以下由学校确定收费标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对社会公开。暑托班可以为学生提供午餐,费用由家长承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托管服务费,由学校予以减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充分认识暑期托管服务的意义。要积极推进,抓紧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做好暑期托管课程设置和学生家长意向调查,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共同做好指导管理工作。共青团组织和妇联等要加强对志愿者的招募等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财政部门要予以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二)规范师资安排,完善薪酬机制。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坚持教师自愿报名,倡导党员教师带头参加,并由共青团、妇联等招募品学优良的大学生或有专长特长的公益人士、社会 志愿者参与,如专业教练、专家学者、文化志愿者、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五老”人员等。在公益为主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服务人员的劳动付出、交通成本等给予必要的薪资报酬。
(三)精心组织实施,规范收费管理。学校要积极探索形成 符合当地实际的暑期托管长效机制。学生家长可根据居住地就近选择线上报名。暑期托管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托管服务实际支出。对参与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按有关规定发放劳务费,在托管服务收费中列支。每课时报酬支出标准原则上不超过乐财行〔2017〕83号文件规定。
(四)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有序。暑期托管服务要切实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正式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前,需对服务点开展 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服务点要符合消防、卫生、房屋等有关安全标准,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把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相应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规定,并通过 发放《告家长书》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有应急预案和巡查制度。所有参与人员、学生均要进行开班前的安全教育并购买相关保险。对于暑期托管期间违规组织补课、违规收费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认真巡查评估,做好总结推广。各学校要在暑假托管开班前,将申报表等材料上交普教科备案。常态化开展巡查评估,总结经验,探索建设服务示范点、典型服务模式、优秀的课程体系,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乐清市委员会 乐清市妇女联合委员会 2022年7月4日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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