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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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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娜娜
发表于 2021-7-26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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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经龙湾区文广旅体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本单位于2021年7月14日核实情况。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后,于7月14日上午,前往滨海大酒店与彭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和滨海大酒店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现场沟通期间,泳池负责人认为需酒店方承担部分相应赔偿,并向我局工作人员提供合同等相应材料,根据现场提供的材料,该泳池与酒店合同时间为2019年至2021年4月,且该由该泳池独立进行经营,现场初步认定酒店方无相应责任,需由彭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决消费者诉求。该公司负责人现场表示不认可,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提供相应的无责证明。我局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于当日下午携带相应佐证材料到我局进行核实。截至目前,该公司负责人未携带相应佐证材料到我局进行核实,经多次沟通协调,无法就消费者诉求与泳池负责人达成共识。经调解协商,因新老商家未交接,涉及金额较大,新商家京都健身馆无法满足原消费者继续使用会员卡或退款的诉求。7月22日,区政府相关部门召集滨海大酒店和游泳场所新旧承包商协商解决市民关于滨海大酒店游泳卡事件,截止目前,三方仍未就消费者投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消费者向法院对彭游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经办人:陈*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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