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1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虹桥镇“铁腕治乱”,执法中队管什么?怎么管?

[复制链接]

6350

主题

6354

帖子

7373

积分

小朋友

Rank: 1

积分
737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0-8-14 14: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虹桥镇——
8月11日上午,虹桥镇召开 “铁腕治乱”行动动员大会,对该镇村社五乱(乱行车、乱占道、乱搭建、乱堆放、乱污损)治理行动进行了专项部署。我局党组成员赵琴丰就“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作了业务性指导讲话。虹桥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周驰宇作表态发言。局机动一中队、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以“一心三点、十八路”为重点,重拳整治交通现象。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卸货,违者从重处罚,严重影响通行或秩序的予以拖离。

2、禁止一切四小车(以红色电瓶三轮车为主)进入核心区,违者予以没收车辆并拆解,驾驶员应拘尽拘。

3、非机动车在机非混合道路必须靠右行驶,禁止驶入机动车道,违者予以罚款或扣留车辆。

4、严查严打二轮电动车加装雨棚、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驾驶者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有临时上下客需要的车辆,必须在允许临时停放的地点迅速上下客,超过2分钟作违章停车处理。

1、以核心区“三纵三横”为重点,重拳整治沿街商户、流动摊贩占道销售、修理、清洗、堆放经营物品现象。

2、严禁沿路经营户、住户利用水桶、凳椅、反光锥、自行车等物品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违者依法予以处置,并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予以曝光。

3、经营户、住户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的,责令其恢复原状。

4、允许经营者在不堵塞交通、不污损环境、无噪音扰民的前提下,在执法人员的指导下于特定时段、特定区域规范开展户外经营。

1、结合“无违建镇”创建工作,以“六个先拆”为重点,做好全域违章建筑的拆除及整治工作。

2、全面排摸各村社道路两侧、门前屋后的钢棚、木棚、遮阳棚、集装箱等违法搭建物,通知户主限期拆除、清理,逾期未拆除、清理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清理。

3、按照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整洁简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有序设置,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或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各种户外灯箱广告、屋顶广告、大型支架式广告、立杆式广告、立柱式广告一律按要求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拆除。

1、以村社为主体,发动住户自行清理门前屋后的砖瓦沙石、柴草秸秆、坛坛罐罐等堆放物。对公共区域的堆放物,通知物主限期清理,对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的,由各村社予以清理。

2、进一步规范垃圾统一清运时间设置,允许主干道两侧经营户、住户在每日8:00-9:00、12:00-13:00、18:30-19:30三个时段间将户内垃圾堆放在门口,由环卫所统一收集。

1、对建筑物及浮雕、垃圾桶等公共设施上乱张贴、涂写的小广告予以清理,小广告中涉及的通信号码统一移交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运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张贴、涂写小广告的人员及时予以制止并批评教育,如因其张贴、涂写行为造成建筑物或公共设施污损的,责令其自行清理或赔偿,情节严重的,或其张贴、涂写内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沿街经营户、住户未正确处理油渍造成门前路面污损的,责令其自行清洗。

据了解,虹桥综合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乱占道”“乱搭建”“乱污损”现象整治;做好“乱行车”中的人行道停车现象整治;配合环卫所对“乱堆放”现象整治中遇到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或处罚。
机动车辆按标识方向统一停放在停车位内,对未停放在停车线内或未按标识方向停放的,一律依规予以处罚;非机动车辆(包括共享单车、共享助力车、自行车及人力板车等)应统一停放在停车位内,统一朝向。无停车位的,应停放有序。禁止占用盲道和机动车泊位。督促共享单车运营商加强对共享单车、助力车人行道不规范停放的整治管理,对整治不力的共享单车、助力车运营商依照《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予以处理。

禁止越(跨)门经营、占道堆物等现象,重点加强对餐饮店、车辆维修店、水果店等占道经营行为的管控。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保持“三包”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超出建筑物、构筑物外墙进行摆卖、商品展示及广告宣传;无污水乱排放、餐厨垃圾乱倾倒;无占道修车及油污污染路面现象;外墙立面、阳台上无违规搭拉、吊挂或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沿街商铺无占用店外绿化、树穴、栏杆、电杆等公共设施放置垃圾容器及扫帚、拖把、簸箕或晾晒、吊挂毛巾、衣物等现象。

公共场所杜绝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无晾晒衣物和其他乱张挂行为;无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物质的行为;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建立24小时内“小广告”清理机制,同时对“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报移动通信部门予以停机。

保持街面卫生整洁,落实路面跟踪保洁机制;消除卫生死角,清除各类堆放垃圾;清除道路隔离带、草坪、绿化带白色垃圾;保持街道果壳箱、垃圾箱、站牌、岗亭等各类公共设施完好整洁;加强对乱扔生活垃圾行为的管理。

沿路街道两侧无违章建筑物、违章亭棚和影响市容的遮阳棚等构筑物,无私设道路接坡。沿街店铺门前无堆放杂物、花盆,沿街两侧空调外机安装要规范,使其达到一定高度,外观保持整洁。

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保持整洁、美观、安全;街面沿街店牌无违规店招、户外广告及“一店多招”现象。不安全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和宣传牌等及时清除。广告、宣传牌等上面的文字用语要规范,文字残缺、错别字、少字现象及时纠正。各类灯饰运行正常,发现断字缺亮现象要及时更换。临街店面装潢,要设置安全围护设施。施工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完工后要及时清理,恢复原状。

杜绝随意开挖,道路挖掘施工和占道施工应取得相关许可。施工现场封闭,围档设施规范,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警示标志明显,无以路面为场地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现象,无乱堆放、乱占、乱挖路面。特殊情况需要堆放沙石、水泥、物料的,需经审批许可,并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防风扬沙尘措施。围档上要张贴公示审批手续、工程概况、监工监理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

严禁擅自占用或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行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或设立广告牌,严禁在绿地内停车、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不得擅自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及损坏城市绿化设施。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长按二维码关注
来源: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1-11 05:00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