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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虹桥镇根据国家、省、市各级防控部署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防疫工作。
一、凡湖北和途经湖北返乡者(包括密切接触者)一律居家观察不少于14天(自到达虹桥之日起);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告虹桥镇政府,并按照要求送往市二医发热门诊医学观察,由市二医专家组诊断采取后续措施。居民个人发现有湖北返乡人员未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的,应及时报告镇政府(联系电话:0577-62352321,0577-62352121)。
二、提醒全镇居民应避免外出,不去人群聚集场所,不与湖北返乡人员直接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三、取消一切人群密集的聚会(宴会)和宗教场所集会和宗教活动,暂时关闭影剧院、KTV、网吧、酒吧、洗浴中心、室内运动场所、图书馆、文化礼堂等公共场所。
四、企业等用工单位延迟开工,若有湖北籍员工必须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费用由其自行承担。若出现意外,企业需承担责任。
五、实行居家隔离人员一对一管控,由镇机关干部每人负责若干位居家隔离对象,到户送达告知书,和居家隔离对象一对一建立微信联系,开通微信实时定位,严格做好管控,并保证体温测量三次汇报,确保管控对象不外出。
六、通过“乐清虹桥”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会,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传播正确防控科普知识。对散播疫情有关不实言论引起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虹桥镇设立举报电话62352321,对 1.近期湖北来乐清未登记的人员;2.登记在册的居家隔离对象擅自外出活动的;3.人员密集聚集活动的(如置办酒席聚餐、宗教活动、棋牌赌博等);4.其他违反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1号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奖励200元;对不听劝导者批评教育,严重的将依法处罚。
来源:乐清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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