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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人民医院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一、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医院改造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人民医院内,改造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927.89平方米,共计小型停车位98个,以及更换伸缩门、标识标牌、雨水井、标志标线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信息化、设备购置和停车场路面改造等。
三、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改造方案。
四、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5757.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59.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1.70万元,预备费75.77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医疗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做好与大数据中心、资规、住建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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