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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一座自建二层小楼,找了家装修公司,签订了正规的合同,在签合同时,我就对付款日期提出异议,直接告诉她们,我的理财没有到期,按你合同上的日期付不了款,要不修改一下,他家当时说,不用改,晚点就晚点,我们这么大公司不会不讲信用。事后,派了一名工程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总是加项收费,都被我们拒绝了,装修过半,要我付中期装修款,否则就给停工,我之前就说了,理财没到期,付不了,大公司果然就给停工一个半月,我气不过,理财到期也没付,因为他非要合同走,那我也按合同付款,他说中期款我们没付,但是我认为中期的活他们没有干完,合同中解释中期完工是指地砖,墙砖铺设完工,木工活完成。那我的理解就是木工活完成的程度,怎么也得是把门安上吧。就这么扔了一个半月的装修。我们耗不起,又主动找装修公司去接着干,但是不可能一下把款都打给他家,他们现在跟本不听我们说什么,就按合同走,现在就咬定不付中期款,就是不给干。我现在真的气不过,就不想用他家了,找别人再多花钱,我都乐意!
现在就想听听大家的经验,第一,装修付款时,一般都是怎么付,是提前付还是完工付?第二,怕他家反咬一口,说我违约。第三,我需要做些什么来提前保护自己,因为他家说后期需要的材料,像门等已经从厂家订制了,而合同内有规定,如果我不按时付中期款就得有违约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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