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乐清市2025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的通知
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施工,合理安排年度挖掘项目,确保道路挖掘审批与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减少道路反复开挖。
根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温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方案(试行)》《乐清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度建成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精神,经梳理,现将《乐清市2025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道路挖掘计划表仅作为占用挖掘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不作为最终审批结果使用,各申请单位仍要按照相关审批规范要求,做好审批申报,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占用挖掘许可申请。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或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予挖掘审批,确有特殊情况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再予审批。另涉及防汛防台等特殊原因需要停工的,施工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恢复生产后予以顺延。
三、请各管线单位做好主动对接,做好各类管线并网纳管的衔接工作,尽量同步完成相应的挖掘施工,避免同一施工区域反复开挖。
四、确因民生保障、重大工程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交通组织调整、安全隐患治理等原因需临时增加道路挖掘计划的,应提前携项目实施必要性材料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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