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强城行动”建设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储备龙湾区发展急需的专业型优秀人才,经区委组织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4)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2024年ARWU排名榜:
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4
2025年THE排名榜:
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latest/world-ranking?site=cn
2025年QS排名榜:
https://www.qschina.cn/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5
2025年USNews排名榜:
https://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引进对象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国境外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以及在役军人、龙湾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列入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起各学历层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一)引进单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由引进单位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本公告发布后,如引进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出生年月”)发送至电子邮箱lwdsjzx@163.com,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建议报名人员使用163邮箱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报名人员邮件发送后,须收到报名邮箱回复的确认邮件方可视为本次报名受理成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30。
(1)《2024年温州市龙湾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含有本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章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