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石帆街道政法办联合执法中队、消防队对辖区沿街店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中心路上的“希川鳝鱼面”店存在未安装视频监控、从业人员未做核酸等情况。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检查组当场对其予以停业整顿。 再次提醒!根据防疫要求,请各经营服务主体场所做好以下几点: 一、戴口罩、测温; 二、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是否接种,加强针是否已打; 三、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一周两次,如未检要求马上落实; 四、手机安装“乐行通”小程序; 五、门口显眼处有无张贴“乐行通(场所码)”; 六、“乐行通”的使用:用店主的“乐行通”扫顾客的“温州防疫码”,或者让顾客自行扫张贴门口的“场所码”(效率低不建议使用); 七、要求熟练使用操作“乐行通”:最简单的检验方法是亮出“温州防疫码”看店主是否会用; 八、监控是否安装,并要求有7天以上的储存容量; 九、监控安装申报:打开“场所码”下拉后,需要上传3张照片(场所门口照片、场所大厅全貌、视频安装位置); 十、发现红、黄码或者行程码为红叉的处置:拍照留存并马上上报街道防疫指挥部 62321625 或通知村干部和网格员; 十一、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进口奶粉等是否有入境检验证明、核酸检测及消毒证明、“浙冷链溯源码”,是否有专用运输通道、专库存放、专柜(区)销售。 不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将停业整顿,若产生严重后果将负刑事责任! 来源:石帆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