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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一圈后,才发觉自己曲解了婚姻的本质。二十出头觉得结婚的对象就该是自己内心最完美最钟意最喜欢最漂亮的那个女子。年纪增长我才发觉:我错了。
其实,婚姻只是你到了那个年纪,就该与一名异性结合一起生活,并不需要爱情跟完美的另一半。因为没有人敢说自己的对象是自己心目中最完美最好的那个,她或者他可能并不是你最心仪的最喜欢的那个。但她或他肯定是别人曾经最心仪的那个。
不可否认,有爱的家庭有爱的夫妻能过的更甜蜜更长久更幸福。但是,这里的爱,并不单指爱情,爱情这玩意太虚无飘渺,我宁愿相信它是多巴胺刺激下的一种玄妙的感觉。而相貌姣好的异性更容易引起异性分泌多巴胺而已。
婚姻中的爱,其实应该是“责任”与“融合”,责任,是男女不同的分工及扮演的角色。融合,是两个人在一起通过时间来打磨各自的棱角,逐渐从两个圆慢慢向一个圆重叠,也就是对对方的缺点作出自己的处理,要嘛忍成习惯,要嘛督促其改变,要嘛改变自己适应对方。这是个相互的过程,只有一方在动,另一方不动都很难有成效。
以前觉得另一半得是王子是公主,现在觉得另一半是个人,不残疾无精神疾病就行。
已经到了这个年纪这个阶段了,认清自己只是凡人一个,底层的芸芸众生,那就归于底层里吧。我已放弃了挣扎,躺平做个小屌丝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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