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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漫画带你读懂 村(社)书记、主任“一肩挑” 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在村(社区)组织中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5月5日对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上级文件均提到了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
一是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一肩挑”干部既有广大的党员支持,又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有效实现了党的领导和村(居)民自治的有机统一,为基层各项事业推进理顺了关系,搭建了平台。
二是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基层各项事业的发展。实施“一肩挑”,一方面能够有效发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社区)组织的整体功能,很大程度避免了互相推诿扯皮、内耗冲突等问题,有助于村“两委”班子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能够有效统筹整体工作安排,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到岗到人。
三是有利于提升干部能力,培育新时代村社的带头人。实施“一肩挑”,实现了党务、村(社区)事务一手抓,工作全面管,让“一肩挑”干部更全面更具体的接触村社各项工作,熟悉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本领,实现干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培育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提供干部储备和能力保障。
来源:岭底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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