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才子女申请就读 公办学校实施细则来了 具体哪些人员符合人才条件? 他们的子女又能享受哪些福利? 答案统统在这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人才落户乐清、服务乐清,根据《乐清市关于高层次人才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42条意见》(乐委发〔2018〕90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0年乐清市各类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的政策可以参考2019年的《乐清市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乐教〔2019〕48号),但第一层次以下的人才子女原则上不安排丹霞路小学、建设路小学滨海校区、实验小学滨海校区、城南第一小学等学校。 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具体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第一层次:《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E类及以上人才(具体详见文末附件1)。
(二)第二层次:企业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其他具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浙江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温州市领军型企业、温州市高成长型企业、上年度产值亿元以上企业中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部门业务主管以上人员;税收1000-5000万元的企业副总以上人员;亩产综合效益评价为A+类的规上企业中任职满一年的副总以上人员;在国家机关担任过处级(含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等。
(三)第三层次:工业企业中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和其他具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高端装备、新材料等四大新兴产业中综合评价为A+类的企业中企业股东以及任职满一年的副总及以上人员。
(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
★(一)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其人才层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具体如下:
第一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全市公办学校中无障碍安排;
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第三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申请意愿和教育资源状况由教育部门根据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
★(二)人才子女申请就读高中,报考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高中,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转学根据原就读学校当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安排同等录取分数线的普职高就读。
★(三)“双一流”大学(含“985”“211”大学)和美国常春藤盟校及相当于该层次世界百强名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子女,按“租购同权”试点工作规定安排入学。
★(四)学前阶段公办幼儿园资源有限,统筹范围包括普惠性等级民办幼儿园。
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我市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其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申请表》(乐清教育网下载);
☆(二)身份证、能证明人才与其子女关系的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三)本人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四)人才层次相关证明(荣誉证书、文件等);
☆(五)本市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材料;
☆(六)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证明(刚入职无社保证明需提供用人单位入职证明及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七)儿童预防接种证;
☆(八)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电子学籍档案证明,申请就读普职高的还需提供中考分数卡。
PS: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报时间
每年5月4日-5月20日
(二)审核时间
每年5月21日-5月27日
(三)办理流程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学校申请流程 (四)本细则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纳税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房地产、贸易型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 附件1
乐清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年)
一、A类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二、B类
1.浙江省特级专家。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千人计划”人才。
7.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8.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9.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0.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1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C类
1.省“特支计划”(省“万人计划”)人才,温州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省“千人计划”人才。
3.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4.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5.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8.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9.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10.省特级教师。
11.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
12.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3.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四、D类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
3.温州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新短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省“海外工程师”。
4.温州市“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原温州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温州市突出贡献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温州市“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
5.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完成人,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者。
7.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8.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9.德国IF设计奖、IDEA奖等国际工业设计大奖最高奖项类获得者,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智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红星奖金奖获得者,光华龙腾十佳奖等获得者,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带头人。以上均要求为主要设计人。
10.省“325卫生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1.制造业领域省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
12.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五、E类
1.温州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海外工程师项目、海外专家智力项目人才。
2.温州市“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原温州市“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温州市名师名家,温州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瓯江技能大奖获得者、温州市首席技师。
3.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才。
4.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温州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5.省级工业设计中设计创新带头人,温州市工业设计大赛金奖获得者。
6.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前5名),原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温州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负责人。
7.任职时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
8.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特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的人才。
9.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称号,且具有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人才。三类条件:(1)温州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前三完成人。(2)拥有一项以上发明专利(前三发明人)。(3)为主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定。
10.其他经评审认定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温州市重点发展产业的技术、管理优秀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解决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消除人才工作后顾之忧 来源:乐清教育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