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15日上午,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了首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就当事人翁垟街道陈永陆的违法建筑一案进行公开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听证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会上,调查人员首先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罚内容等有关方面进行了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代理人进行了陈述、申辩,听证双方围绕有关问题展开了辩论。本次听证会为了遵循公开、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全程拍摄影像资料。并且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保证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下一步,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听证报告再次研究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这是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来,首次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邀请了20多名中队负责人参与旁听,行政案件听证会的依法进行,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以便更好地促进和服务乐清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