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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一知识产权 发表于 2025-8-1 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
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特有业务:一打二,即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法条: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
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
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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