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气,我们村外嫁什么都没有,但是这完全不合法,村干部自已搞一套班子。说自已村民自制。但是很想知道村民自治不就该建立在合法的大框架下吗?但是可以凌驾于法规之上吗?请有关部门好好管理一下。男女平等口号喊了这么多年,难道女儿结婚后就必须从夫姓了,我们没有选择户口牵走不牵走的权利吗?村干部甚至说了,你们嫁人了户口是必须要牵走的,我们村只是临时让你放,村里的分红是没有的。赤裸裸的歧视外嫁女。法制喊了这么多年,却依然没有保护好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欺负我们这种团体,更何况离婚了回本村的妇女,请有关部门为弱势群体伸张。 |
所以要嫁本村人? |
A+贝护力一瞿 发表于 2021-02-06 19:16 他们就是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少一个人分,平摊到个人上的就多一些 |
凌枫 发表于 2021-02-06 19:43 户口不在的肯定是没有的,我要去问问户口在的娶进来的媳妇有没有。我老公家这边是后来娶进来的媳妇,就算户口迁过来了也是没有的,外嫁女且户口还在是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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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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