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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爱情 发表于 2025-11-06 19:08 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具体如下:1. 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有权依据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选择退货,或要求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责任;2. 若既无国家规定也无双方约定,消费者可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无条件行使退货权;3. 超过七日期限后,若符合法定合同解除条件,消费者仍可主张退货;4. 若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则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或修理义务。 |
| 惹错 人了支持老板维权 |
| 我买过,就是颜色款式相同 料子都不一样,然后那个学校的标是印上去的,他家是子母贴粘上去的,价格比学校定的厂家贵了一二十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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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26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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