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5月3日至5月20日,林**在*****培训机构的厕所里多次偷拍他人上厕所。林**的行为属于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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