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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林**在乐清某培训机构厕所里偷拍他人上厕所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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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5-28 15:04

正文摘要: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5月3日至5月20日,林**在*****培训机构的厕所里多次偷拍他人上厕所。林**的行为属于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 ...

回复

沙漠里的绿洲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5-29 09:39
变态都不怕丢人,为啥要给他打码,不痛不痒的几天拘留,犯错成本这么低,下次再犯,伤害到更多的人。
 
千古情缘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3-5-29 06:02
这种不要脸的人,有必要遮住吗?
 
ylsf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5-28 20:37
这种真的没必要打马赛克了,他自己都不要脸你干嘛还把他遮起来
 
重新发芽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联通 发表于 2023-5-28 17:28
林XX是谁呀?你这曝光和不曝光有啥区别
 
爱看电影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5-28 16:02
才拘留九天?挠痒痒呢?
 
善良软蛋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5-28 15:55
白被拍了?
 
善良软蛋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电信 发表于 2023-5-28 15:54
这就完了?
 
忽忽哈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移动 发表于 2023-5-28 15:15
处罚太轻 应该曝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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