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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速推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 全面复市的通告 为进一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展主动仗”,加速推进与居民生活相关的经营场所全面复市,根据乐企复[2020]1号文件要求,经虹桥镇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沿街商铺、汽修、洗涤、生鲜配送、外卖、快递、便利店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即日起全面复市。
二、各经营场所实行备案制,经营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线上或线下备案。
线上备案流程:登录网站http://122.228.219.51:8765/home/login,按规定填报《复工申请表》《复工防控方案》《安全承诺书》以及返岗员工名单,备案完成后即可复市。咨询电话:62377067
线下备案流程: 携带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公章、返岗员工名单到镇行政服务中心(市二医南侧,镇政府北侧,与虹桥法庭、虹桥派出所、阳光公馆同排)备案,并签订承诺书。前期已经备案的汽修、快递、食品行业、理发店和劳动介绍所按照原先签订的承诺书约定内容执行。办理窗口如下:
1、沿街商铺、汽修、洗涤、生鲜配送、外卖、快递、便利店等场所复市在行政服务中心一楼8号、9号(沿街店面复市)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2378890,57122269。
2、食品、餐饮业场所复市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3号(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咨询电话:62311347。该类场所暂时仅开放外卖,经营者须承诺做到内禁堂食、外禁排队。
3、理发店复市在虹桥镇政府一楼101室办理。咨询电话:62368785。
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经营场所暂缓恢复经营,范围包括:棋牌室、影剧院、游艺厅、网吧、书店、舞厅、酒吧、卡拉OK厅、公共浴场(室)、足浴店、室内游泳馆、保健推拿、美容院、教育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人员集聚的经营企业(场所)。
四、各经营场所须按镇人民政府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如出现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且经警告后仍不整改的,镇人民政府将按照规定予以停电、停水、停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虹桥镇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9日 来源:乐清虹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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