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49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告知书

[复制链接]

6350

主题

6354

帖子

7369

积分

小朋友

Rank: 1

积分
736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0-4-27 09: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1)原则上均需要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

(2)请正确佩戴口罩,口罩必须遮住口、鼻,未佩戴口罩者将被谢绝进入医院,使用过的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里。请持“健康码”入院,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填写调查表、询问病史、预检分诊等工作。

(3)发热门诊所有患者都要进行血常规、CRP、胸部CT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

(4)14天内有在高危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患者,去发热门诊等候处置。

(5)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患者(内镜、人流等有创操作)都需进行血常规、CRP、胸部CT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

(1)住院患者需持有“健康码”绿码,并进行血常规检查、CRP、肺部CT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等相关检查检测后,符合住院条件方可办理手续。

(2)病区严格实施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如确有需要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沟通。

(3)由护士长、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情况签发陪护证,仅限1名陪护且必须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报告。

(4)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作为陪护者:①14天内有外省、境外旅居及接触史者  ②14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者 ③有聚集性发病者 ④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者。

(5)进入住院部的人员需体温监测正常,出示陪护证、“健康码”绿码,并正确佩戴口罩,口罩遮住口、鼻部分。

(6)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请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聊天及串访。

(7)陪护人员需每天体温测量一次并登记。陪护人员如有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6日
来源: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1-7 23:34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