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4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标价和结账“两个价”?第一时间突击检查!

[复制链接]

6350

主题

6354

帖子

7369

积分

小朋友

Rank: 1

积分
736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0-5-7 16: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出门旅游,逛吃逛吃,
万一被“宰”了怎么办?
最近舟山普陀的市场监管小伙伴们
就发现了一起这样的事件——
近日,一则消费者吐槽被“宰”的图文出现在微信朋友圈,吐槽对象为普陀桃花岛一景点边上的海鲜排档。

经了解,这位消费者是舟山普陀一家单位的员工,近日单位组织疗休养活动,他和同事去了桃花岛,在岛上一家海鲜排档吃完饭后,在朋友圈发文称:“疗休养第一站之——桃花,安期峰景点旁XXX排档,加菜的菜单,被宰的血淋淋”,并附上了详细的消费菜单照片。从照片上看,其中两道菜,虎头鱼、八爪鱼的价格均为158元一斤,消费者因为是舟山本地人,对海鲜市场的行情有所了解,认为这个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
图片为执法人员日常检查照片

普陀市场监管分局桃花所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赶赴涉事海鲜排档进行突击检查,在店内收银台发现了消费者在网上公布的手写的菜单存根,而在该海鲜排档现场公示的“常见海鲜标价牌”上,虎头鱼、八爪鱼明码标价的价格均为128元一斤,也即消费者结账的价格,比标价高了30元一斤。面对“白纸黑字”的有力证据,排档经营者不再争辩。

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消法》有关规定,该海鲜排挡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有效证据予以固定,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下一步将依法作出相关处罚。
图片为执法人员日常检查照片
消费者在外出消费就餐时,点餐下单前要留意经营单位价格公示牌上公示的菜品价格,结账时要细心核对价格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投诉。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护航旅游市场。

小伙伴们,get到重点了吗?
遇到消费“陷阱”
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投诉
维护自身权益
从我做起!
来源:浙江消保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5-1-7 22:23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