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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消费者吴女士向海宁市消保委反映,其在海宁某商场内的眼镜店给孩子配了一副价值500元的近视眼镜,孩子佩戴后表示看东西不太清楚,且出现视力疲劳、头晕的症状。吴女士认为可能是眼镜度数不合适引起,遂向眼镜店提出退货要求并请求消保委介入帮助调解。
海宁市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立即与当事双方进行沟通,建议消费者可以在其它眼镜店或医院进行度数复核,明确孩子配戴眼镜出现不适是验光问题还是其他原因。同时,商家也表示如果消费者在其他眼镜店或医院的验光度数与该店存在差异,可以进行退换货处理。消费者遂带着孩子至其他配镜店进行再次验光。
拿到验光数据后,海宁市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吴女士出具了另一配镜店的验光数据,表明确实与该店数据存在部分差异。虽然另一家眼镜店并非法定检测机构,但该店愿意做出退让,经过协商当场退货并退清货款。
该纠纷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都能理性面对客观事实,互谅互解达成协议,但也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得到友好的解决。因此海宁市消保委建议消费者:
当孩子反映看不清东西时,不应直接前往眼镜店配镜,而应该先去医院由医生诊断后决定是否需要配镜。尤其是处于求学阶段的青少年,近距离用眼较多,眼睛还存在较强的调节力,建议第一次配镜先到医院进行严谨的医学眼光检查,准确了解度数后再进行配镜。此外,配镜后家长也应持续关注,引导孩子正确佩戴,如有不适及时反映,避免对眼睛造成二次伤害。
来源:浙江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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