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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新增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2025年4月3日启用以下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设备类型和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一、以下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乐清市珍上线41KM+300M路段。
二、以下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乐清市城西大道(104国道至伯乐西路)城西隧道路段。
三、以下设备为固定测速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一)G104国道1816KM(乐清市大荆镇白箬岙村)路段,台州至温州方向,测速路段限速值80km/h;
(二)G104国道1844KM+870M(乐清市天成街道巨光村)路段,温州至台州方向,测速路段限速值80km/h;
(三)乐清市柳翁线10KM+100M(翁垟街道沙头村)路段,翁垟至乐清方向,测速路段限速值70km/h;
(四)乐清市宴海东路(清东路至永和一路)路段,温州往台州方向,测速路段限速值80km/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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