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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维权案例 ——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傻傻分不清楚?消保委介入化解纠纷 [打印本页]
作者: 乐清之窗 时间: 2020-11-5 09:46
标题: 维权案例 —— “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傻傻分不清楚?消保委介入化解纠纷
李女士去年在桐乡市区逾桥路某电动车行用旧车折价置换了一辆新电动车,共花费2000多元。然而,当初商家并没有告知李女士其所换的是一辆电动摩托车,需要上牌照考驾照并购买保险,只帮李女士上了电动车的车牌,且没有登记在其名下。近日,李女士的车被交警大队扣住,取车需要缴纳罚款600元。李女士觉得商家的行为存在欺骗性质,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接到投诉后,桐乡市消保委城北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该电动车销售门店取得联系,商家表示李女士是用旧车置换的新车,当时票据上已写明车子型号,李女士车辆被扣是由于她自己违法导致,事发后商家一直配合李女士取车。此外,商家愿意在车辆取出后给予李女士免费上牌和买保险,但李女士不愿接受。
为提高调解效率,桐乡市消保委城北分会工作人员及时组织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桐乡市消保委城北分会工作人员耐心宣讲了电动车新国标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提醒商家要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履行销售主体责任,做到合法经营,严禁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此外,在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详细说明商品具体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在购物时则要仔细询问相关信息,不购买不使用违标电动车,保管好相关购物凭证,确保有效维权。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商家同意作适当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电动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是:电动自行车的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输源出功率在300W以下,而电动摩托车没有脚踏行驶功能,车速也高达40公里/小时,甚至更高,输出功率在500w以上,整体重量大于50kg等。
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桐乡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时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CCC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厂名厂址。
二、不购买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不购买拆除限速器、脚蹬等关键性组件或加大电池功率、改装充电器、锂电池等配件的电动自行车。
三、个人对已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不私自改装,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享受产品“三包”服务,并会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
四、如发现改装拼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应积极向消保委投诉或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来源:浙江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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