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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乐清人注意:朋友圈发这种内容违法!浙江已有人被罚… [打印本页]

作者: Lllois    时间: 2020-6-14 11:19
标题: 乐清人注意:朋友圈发这种内容违法!浙江已有人被罚…
朋友圈里有人发这种广告,
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

(, 下载次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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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有人举报浙江慈溪观海卫某水果店用于推广的微信号朋友圈内出现了两则可能涉嫌违法的推广广告,其中一则是2月25日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榴莲的广告,存在“全球最好的榴莲......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广告字样,另一则是2月26日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奶油枣的广告,存在“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广告字样。

这样的广告违背了客观规律,抬高了自己的产品,容易误导消费者,同时也贬低了其他竞争对手,不利于公平竞争。
根据举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调查,现场未发现标有最高级用语的广告用语,后对当事人店长进行询问调查,其承认当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曾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的广告,后来意识到最高级用语不是很恰当,于是自行删除了。但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属发布“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情形广告的行为,已被立案查处,最终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换句话说,用户只要在朋友圈转发了广告,客观上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了信息服务平台,即成为广告的发布者。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圈发广告要小心,胡乱发广告很有可能面临处罚。



作者: Dr.Fix    时间: 2020-6-14 13:28
呵呵
作者: 发送小心心    时间: 2020-6-14 13:33
好样的
作者: 安淸莳    时间: 2020-6-14 13:33
知道了
作者: 幂家小包    时间: 2020-6-14 13:33
夸大
作者: 雪梨不加糖    时间: 2020-6-14 13:34
看到别人这样发,我就去举报
作者: 青山依旧3    时间: 2020-6-14 13:37
哪有不说自己产品好的
作者: 逆言    时间: 2020-6-14 14:13
朋友圈太多这样的微商了,看来可以去举报了
作者: 恩等待    时间: 2020-6-1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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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里马100    时间: 2020-6-14 14:46
我是我们村最靓的仔是不是也违法了
作者: 郑浩烽    时间: 2020-6-14 18:19
千里马100 发表于 2020-06-14 14:46
我是我们村最靓的仔是不是也违法了

那得看你这项行为是不是以销售获利为目的出发的。
如果你用这种夸大的言辞不仅骗到了老婆,也骗到了彩礼。
那你肯定违法了,而且涉及人口拐卖,情节恶劣,数额巨大,赶紧自首吧。
作者: 西米囊    时间: 2020-6-14 22:33
违法的可不行
作者: ahahaha    时间: 2020-6-15 08:40
吃饱了撑着么,社会上有一大堆违法事情不立案,竟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作者: 小事招魂    时间: 2020-6-15 09:57
逆言 发表于 2020-06-14 14:13
朋友圈太多这样的微商了,看来可以去举报了

你发我也是全村最靓的仔之一就没事了
作者: 阿687柱    时间: 2020-6-16 23:25
如果可以场景互换,或许你不会那么苛求
作者: 文曲星辰    时间: 2020-6-17 13:08
我以前经常发朋友圈标榜直接是最靓的仔,看来以后得收敛一点了!加个地域吧!中国最靓的仔!避免被人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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