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差被谁赚走了
iyq 发表于 2025-11-27 23:47
然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差被谁赚走了
拉拉屎 发表于 2025-11-27 23:15
私人府邸是最终目标
娴可 发表于 2025-11-28 12:29
除了城投想不出谁会接盘
ylsf 发表于 2025-11-28 17:03
这性质转的,,涨百倍有木有?
iyq 发表于 2025-11-27 23:47
然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差被谁赚走了
拉拉屎 发表于 2025-11-27 23:15
私人府邸是最终目标
HzzH 发表于 2025-11-30 08:58
正常的补流程。小心被约谈。
个人是违建要拆,权贵就是正常补流程?HzzH 发表于 2025-11-30 08:58
正常的补流程。小心被约谈。
iyq 发表于 2025-11-30 13:31
根据《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等规定,禁止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禁止将公园用地或园内设施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转交给营利性组织或个人经营,更严禁侵占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
城市规划确实需要改变公园建设用地性质的,必须经过严格论证、公示,并按程序报请市/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时,通常需要就近补偿相应的规划公园建设用地,以保证城市绿地总量的平衡和公益属性不被削弱。

iyq 发表于 2025-11-27 23:47
然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差被谁赚走了
行者1999 发表于 2025-11-30 23:18
这么大宗的土地变动不要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吗?乐清政府有这么大的权利?我的去这里办问问
你去浙里办问,让他们自己回复自己的问题

sbrdftg 发表于 2025-12-01 10:53
本帖最后由 sbrdftg 于 2025-12-1 12:54 编辑
开门,查水表
查水表找物业iyq 发表于 2025-11-27 23:47
然后公园用地和商业用地的价差被谁赚走了
随便来看看呀 发表于 2025-12-01 17:42
你没脑子连眼睛都瞎吗,1.5亿多不是地价?天天为博眼球迟早一天请你去喝茶
随便来看看呀 发表于 2025-12-01 17:42
你没脑子连眼睛都瞎吗,1.5亿多不是地价?天天为博眼球迟早一天请你去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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