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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乐清舞动奶油网红店尽然会做这么缺德的事情! [打印本页]

作者: 自觉维护法制    时间: 2025-8-22 18:27
标题: 乐清舞动奶油网红店尽然会做这么缺德的事情!
今天是2025年8月22日。整件事情的经过其实比较简单,但暴露出明显的消费欺诈问题,现陈述如下:

昨天8月21日上午,我因需订购一款蛋糕(约定取货时间为8月24日上午),通过美团平台联系到商家“乐清舞动奶油蛋糕店”(位于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呈祥路220号)。该店经营者周*国(手机号:1820****212,该信息与天眼查、美团及高德地图公开信息一致)迅速回应,并要求我添加其微信进行后续沟通。

随后,周*国直接通过微信语音通话指示我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我未多作犹豫,按对方要求转账258元(约定为自取)。然而之后发现,该商家在美团平台上架的同款蛋糕(含配送服务)标价仅为228元,且明确标注使用动物奶油(附截图备证)。

我随即通过微信向周*国提出质疑,但未获回复。当日下午我电话联系周*国时,其态度发生明显转变,辩称微信渠道订购的蛋糕会“使用更好的动物奶油”,而美团订单则“使用较差的人造奶油”。但该说法与美团页面信息明显矛盾,涉嫌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鉴于食品安全无小事,该行为已严重损害消费者信任。

我于21日当天提出退订(此时距约定制作日期24日尚有三天,不存在任何物料损耗或制作成本),但对方以“款项已入公司账户”为由拒绝退款,并推脱称“只有店长有权处理”。根据周*国提供的所谓“店长”电话(1887****615,归属地显示江西鹰潭),我尝试联系后,对方在接听之初即挂断电话。再次拨打周建国本人手机(182****212,归属地为江苏镇江),亦被拒接。

至此,我有合理理由认为对方并非善意经营者,而是借预订蛋糕之名实施欺诈行为,涉嫌骗取货款而非真实销售商品。

我已于8月21日晚向0577-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0577-12315市场监管热线进行实名投诉,目前正在等待后续处理。

当前我国消费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但良好的消费环境仍需依靠法治与诚信共同维护。该商家在网络平台以“乐清舞动奶油网红店”名义宣传,现实中却采用虚假陈述、拒接沟通、拒不退款等手段欺诈消费者,甚至随意混淆乳脂原料来源,不仅违背商业伦理,更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望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维护市场秩序。网络消费动动手指,便利到家,想不到也便利了这种恶意经营者。

作者: cn16363@163.com    时间: 2025-8-23 11:15
拒绝沟通,给大家提了一个醒
作者: 稳住不要浪    时间: 2025-8-23 11:47
线上买通常有平台优惠,奶茶线上券后几块钱,线下买就是原价
作者: 火山LS    时间: 2025-8-23 12:36
这也太黑了!
作者: 你点着美女啦    时间: 2025-8-23 13:00
1是人家也想不到你用了券啊!2是人家拒绝让你在美团上给他差评的机会!
作者: 奔放的小矜持    时间: 2025-8-23 14:14
只能说不会做生意,店家可以直接说你在平台上平台给了优惠券,我也给你打个折吧,然后退回差价。拒绝沟通,只能说商家这态度确实不怎么样
作者: 爱的方程式    时间: 2025-8-23 21:01
奔放的小矜持 发表于 2025-08-23 14:14
只能说不会做生意,店家可以直接说你在平台上平台给了优惠券,我也给你打个折吧,然后退回差价。拒绝沟通,只能说商家这态度确实不怎么样

的确,这店家,本可以完成一单,毕竟打折也不会亏的。何必直接拒绝沟通和友善解决。不是有句话叫,买卖不在仁义在嘛?!
作者: 金汕    时间: 2025-8-23 22:09
每个人优惠券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可以先看线上价格,再问店里,哪里划算哪里下单
作者: 新晋新裤子迷    时间: 2025-8-24 00:21
蛋糕真的是暴利润
作者: 铃儿襄叮当    时间: 2025-8-24 00:58
格局太小,即便不想退差价何必扯谎,一看店就没生意,所以有人买就得宰
作者: yq240360268    时间: 2025-8-24 08:36
为啥蛋糕店要用欺诈的方式去经营,如果用动物奶油你价格再买贵点,不就是也要利润吗,为啥说一套背地里另一套,很不懂现在的商家,如果原材料涨价,你可以提高价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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