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C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经温州宏顺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浙C3SH65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鉴定意见:“浙C3SH65号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介于36km/~42km/之间。"未超过事故道路规定限速。沧海有渔 发表于 2024-03-12 10:19
虽然死者为大,但是也不是说弱者就有理,像以前这种陋习,不管怎么样,汽车就要赔电瓶车这种道理让开电瓶车的越发肆无忌惮。就按法律走,才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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