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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过去了就是浮云! [打印本页]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6 12:46
标题: 过去了就是浮云!
本帖最后由 乐清新居民 于 2024-3-8 13:36 编辑

       钱已收到! 谢谢浏览!
作者: 克洛伊成套辅材    时间: 2024-3-6 13:21
非常合理,你入职的时候肯定跟你说过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或招到人再走的,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你这位置又没及时招到人,公司的损失谁来承担?没扣光你工资就不错了,这老板还给你退回一半,人家很仁至义尽了,你还好意思曝光别人。你这种人是没有一点契约精神的,好自为之吧
小伙子
作者: 沄沣    时间: 2024-3-6 13:31
我门扣30%,未结算工资,不是当月工资,相当于两个月工资30%,,要是扣1500走人,我早就走人了
作者: 沧海有渔    时间: 2024-3-6 13:32
要有契约精神,说走就走确实是很没有道理的
作者: yushengsheng    时间: 2024-3-6 14:36
辞职需要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
作者: 5058    时间: 2024-3-6 15:09
常年在网上招人的公司哈哈
作者: 叶以沫    时间: 2024-3-6 17:35
按流程走了没?
作者: 曾经我来过    时间: 2024-3-6 18:26
最少也要给对方缓冲的时间。
作者: 这个决定没做错    时间: 2024-3-6 19:36
合理过头了,你这种人就该扣死
作者: 乐清公民    时间: 2024-3-6 19:57
未提前一个月申请,扣除应发部分工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这个没毛病
作者: 智适应    时间: 2024-3-6 22:02
很合理
作者: zlyf    时间: 2024-3-7 06:37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但是不保护急辞工行为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08:15
我在研发部  公司年底毁约无奈我要去别地工作,老婆得一起走,房租又要半年一交刚好到期,我向大老板提出的协议解约条件就是我老婆一起走,大家说是你你咋办?
作者: 0ldfish777    时间: 2024-3-7 08:54
按规矩办事。
作者: 沧海有渔    时间: 2024-3-7 09:04
乐清新居民 发表于 2024-3-7 08:15
我在研发部  公司年底毁约无奈我要去别地工作,老婆得一起走,房租又要半年一交刚好到期,我向大老板提出的 ...

公司无故毁约你可以告他,事情一码归一码,这不是你什么老婆要跟着一起走啊,什么房租要交半年,现在就到期了啊等理由,如果确实有困难,自己也不是占理的那一方,就跟公司好好协商,而不是感觉我走我有理的样子,去曝光别人,毕竟你这个急辞真的不在理,在法律上不占理,在人情世故上也不占理
作者: zsyany    时间: 2024-3-7 09:16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作者: yezhihaogg    时间: 2024-3-7 09:17
乐清新居民 发表于 2024-03-07 08:15
我在研发部  公司年底毁约无奈我要去别地工作,老婆得一起走,房租又要半年一交刚好到期,我向大老板提出的协议解约条件就是我老婆一起走,大家说是你你咋办?

研发部连描述个事件都描述得不清不楚,这公司研发能力有点弱啊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23
作为工厂负责人,我于昨日收到前同事发来的一条信息,我选择不予理会。然而,今早行政部同事和另一位朋友又相继发来信息,告知我我已经“出名”了。出于好奇,我打开了这些信息,发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中肯的评价。为了感谢那些给予我中肯评价的朋友们,我决定将事情的经过详细叙述一下。

首先,正如发帖人(现在虹桥上班的关某)所述,他是在去年底(农历年)提出辞职的。当时,他原本期待公司能够挽留他,但结果并未如他所愿,这让他心生不满。尽管如此,他还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了离职手续。

其次,关于关某的妻子,她在工厂从事检验工作。去年,她并没有提出离职申请。关某可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虹桥找到新工作,同时他所在的工厂正好可以为他妻子安排工作。因此,他提出了让妻子立即离职的要求,并且没有进行任何工作交接。

最后,关于工厂与关某妻子的约定,我们在她入职前就已经明确告知:如果工厂辞退她,将支付N+1的工资;如果她自己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将扣除20%的薪资。考虑到她这次离职是出于无奈之举,我们决定特殊处理,仅扣除10%的薪资。

此外,公司法务部门已经指出,关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肖像权,违反了《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如果再次发现关某发布任何不当言论,我们将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曾在2006年担任上班族论坛某版的版主,时隔20年,因这次事件再次回归上班族的世界,真是令人感慨万分。

以下附部分证明: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37
沄沣 发表于 2024-03-06 13:31
我门扣30%,未结算工资,不是当月工资,相当于两个月工资30%,,要是扣1500走人,我早就走人了

最后扣除的是700余元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39
沧海有渔 发表于 2024-03-07 09:04
公司无故毁约你可以告他,事情一码归一码,这不是你什么老婆要跟着一起走啊,什么房租要交半年,现在就到期了啊等理由,如果确实有困难,自己也不是占理的那一方,就跟公司好好协商,而不是感觉我走我有理的样子,去曝光别人,毕竟你这个急辞真的不在理,在法律上不占理,在人情世故上也不占理

我有关某威胁恐吓我的录音,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41
zsyany 发表于 2024-03-07 09:16
侵犯肖像权,隐私权

我的法律顾问要求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42
yezhihaogg 发表于 2024-03-07 09:17
研发部连描述个事件都描述得不清不楚,这公司研发能力有点弱啊

他只是前员工,我们有十来位技术人员,都非常称职的。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43
0ldfish777 发表于 2024-03-07 08:54
按规矩办事。

很中肯,现在工厂都是谨小慎微、步履维艰的坚持着!
作者: 沧海有渔    时间: 2024-3-7 13:44
这一次,站公司。但是还是想八卦下,这位关某说年底公司毁约,您这边说是他本人提出的离职,想问问,到底是什么让他觉得是公司毁约了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44
yushengsheng 发表于 2024-03-06 14:36
辞职需要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

感谢理解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47
5058 发表于 2024-03-06 15:09
常年在网上招人的公司哈哈

我公司有百号人,正常的人员流动、人员储备和业务增长,总会需要补充人员的……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52
克洛伊成套辅材 发表于 2024-03-06 13:21
非常合理,你入职的时候肯定跟你说过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或招到人再走的,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你这位置又没及时招到人,公司的损失谁来承担?没扣光你工资就不错了,这老板还给你退回一半,人家很仁至义尽了,你还好意思曝光别人。你这种人是没有一点契约精神的,好自为之吧
小伙子

特别感谢您的仗义执言。这位关某是50多岁的小伙子。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52
智适应 发表于 2024-03-06 22:02
很合理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52
0ldfish777 发表于 2024-03-07 08:54
按规矩办事。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53
叶以沫 发表于 2024-03-06 17:35
按流程走了没?

2月21日,当天提出,当天走。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3:56
沄沣 发表于 2024-03-06 13:31
我门扣30%,未结算工资,不是当月工资,相当于两个月工资30%,,要是扣1500走人,我早就走人了

提前一个月又如何,和和气气的,也许以后和老东家还有合作机会,加油。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4:06
沧海有渔 发表于 2024-3-7 13:44
这一次,站公司。但是还是想八卦下,这位关某说年底公司毁约,您这边说是他本人提出的离职,想问问,到底是 ...

以关某发贴的性格,但凡真的公司有不规范的地方,他早就去告了;另外,现在招人难,招技术人员更难,为什么公司这么愉快的同意他的辞职呢!
作者: 0ldfish777    时间: 2024-3-7 14:12
新诺 发表于 2024-3-7 13:56
提前一个月又如何,和和气气的,也许以后和老东家还有合作机会,加油。

现如今当个老板不容易啊,只能要求自己大度一些。很多员工不懂法,都从自身利益出发,也能理解。要从此事吸取教训,以后更加严格依法依律办事,不留劳资纠纷后患。当然企业主也要有人文情怀,这样才能留得住好员工。
作者: 新诺    时间: 2024-3-7 14:35
最后对关某无心“褒奖”表示感谢,我确实从2018年开始为和谐志工协会的【情暖夕阳】关爱孤寡老人项目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如果各位有服务孤寡老人的心愿,联系协会秘书长即可。

同时,我希望关某提高法律意识,毕竟发出别人未经美颜的照片是违法的...
两者相抵,算扯平吧。

如果关某就此打住,我不再回复此贴。否则,我只好辛苦律师跟人聊照片的事。
作者: 双子小权哥    时间: 2024-3-7 15:17
如果贵公司该尽责的责任都做到了,比如说该夫妻员工社保都正常缴纳,那你们该起诉起诉,相反没有缴纳,他们可以去起诉或者仲裁你
作者: 此生唯一    时间: 2024-3-7 19: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20:03
新诺 发表于 2024-3-7 13:23
作为工厂负责人,我于昨日收到前同事发来的一条信息,我选择不予理会。然而,今早行政部同事和另一位朋友又 ...

我有合同到24年底的不用你来污蔑,谁违约谁清楚,非要我全部讲出来吗。你和员工签的合同只有你自己有这是合法的吗?我讲的都是事实你告我啥?我关某如何周围的人都清楚,我发贴就是陈述事实! 我的技术如何是你来评价的吗?就为了区区700元 我小看你了!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20:08
新诺 发表于 2024-3-7 14:06
以关某发贴的性格,但凡真的公司有不规范的地方,他早就去告了;另外,现在招人难,招技术人员更难,为什 ...

你这是在给我指路吗? 我是协商解约,条件就是我老婆的离职工资啥时候发没关系。你扣1500谁不发火。 你确定我要去追偿!你敢再群里说三遍?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20:11
新诺 发表于 2024-3-7 13:23
作为工厂负责人,我于昨日收到前同事发来的一条信息,我选择不予理会。然而,今早行政部同事和另一位朋友又 ...

收起你这丑陋的技俩,你这哪个是真的?合法吗?我之所以曝光是因为你拿管理当儿戏 ,知道啥叫一诺千金吗?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20:26
新诺 发表于 2024-3-7 13:23
作为工厂负责人,我于昨日收到前同事发来的一条信息,我选择不予理会。然而,今早行政部同事和另一位朋友又 ...

(, 下载次数: 46)

造谣的人天打雷劈!


作者: 乐清新居民    时间: 2024-3-7 20:32
你们把我拖到年底  尽管我有合同 我仍然问了几次  我有为难公司吗?还说我是自己辞工  拿出证据?  善恶到头终有报!
作者: 沧海有渔    时间: 2024-3-8 08:14
离职手续这么多份,自己都签字了,诅咒没有用,真有证据,拿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作者: 投石问路飞    时间: 2024-3-8 08:29
离职需要提前1个月提出的,如果提前走要扣当月工资的20%。
作者: weller    时间: 2024-3-8 11:09
2月份一共29天,上了27天,加班17个,不会就大年夜放假2天把。这样的员工感觉很实在的感觉,,,,
作者: 在乐乡人    时间: 2024-3-8 16:49
就是想着过去是浮云也好,就是想想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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