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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变态!林**在乐清某培训机构厕所里偷拍他人上厕所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朱古腻    时间: 2023-5-28 15:04
标题: 变态!林**在乐清某培训机构厕所里偷拍他人上厕所被抓!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5月3日至5月20日,林**在*****培训机构的厕所里多次偷拍他人上厕所。林**的行为属于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林**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乐清市拘留所执行。

(, 下载次数: 23)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作者: 忽忽哈    时间: 2023-5-28 15:15
处罚太轻 应该曝光下
作者: 善良软蛋    时间: 2023-5-28 15:54
这就完了?
作者: 善良软蛋    时间: 2023-5-28 15:55
白被拍了?
作者: 爱看电影    时间: 2023-5-28 16:02
才拘留九天?挠痒痒呢?
作者: 重新发芽    时间: 2023-5-28 17:28
林XX是谁呀?你这曝光和不曝光有啥区别
作者: ylsf    时间: 2023-5-28 20:37
这种真的没必要打马赛克了,他自己都不要脸你干嘛还把他遮起来
作者: 千古情缘    时间: 2023-5-29 06:02
这种不要脸的人,有必要遮住吗?
作者: 沙漠里的绿洲    时间: 2023-5-29 09:39
变态都不怕丢人,为啥要给他打码,不痛不痒的几天拘留,犯错成本这么低,下次再犯,伤害到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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